为积极响应十九大号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从而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推进中国画的传承与当代发展,促进中国画的创作与研究,特举办“江海门户通天下”——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海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中共海门市委宣传部、海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欣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龙  瑞、郭晓敏

副 主 任:丁  杰、田黎明、周京新、邵茂华 

秘 书 长:李  伟、佘玉奇、黄丽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马 书 林、朱 慧 玮、 李  伟、 刘 健、吴 嫔、咸 艺、贺绚绚、袁 武、徐惠泉、萧 和、潘学东 

办公室主任:咸 艺、吴  嫔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绚、朱慧玮、潘学东

展览编辑:赵 昆

三、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展出时间:2018年4月

五、展出地点:

江苏省海门市

六、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

2、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一人仅限投稿一张(10寸),多投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或雷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

        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复评送件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

详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B座1712,邮编:100083 

收件人:赵昆(海门国画展)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7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关于征稿: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信息查询:

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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