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百科-书画艺术网旗下最专业最具权威的书画艺术百科  > 所属分类  >  书法篆刻   
[0] 评论[0] 编辑

《法书通释》

法书通释

 

#3$$#%%%%%%%6$

作 者:

 

#$$$$$$$$$$$$$$$$$$$$$$$$%

(明)张绅撰

#$$$$$$$$$$$$$$$$$$$$$$$$%

法书通释二卷

#$$$$$$$$$$$$$$$$$$$$$$$$%

#3$$#%%%%%%%6$

    明张绅撰。绅字士行,一曰字仲绅,《书史会要》但称为山东人,洪武中官浙江布政使,不详为山东何地之人,亦不详其出身。考《明史·吴伯宗传》附载鲍恂事,称:洪武十五年,吉安余诠,高邮张长年,登州张绅,并以明经老成,为礼部主事所荐,召至京。恂、长年皆以老病辞归,惟绅授鄠县教谕,寻召为右佥都御史,终浙江左布政使。则绅乃登州人,以荐举起家也。是书分十篇:曰八法,曰结构,曰执使,曰篇段,曰从古,曰立式,曰辨体,曰名称,曰利器,曰总论。皆汇集晋唐以来名论,亦间及苏轼、黄庭坚、姜夔、吾丘衍之说。所取古人碑帖,只及唐而止,然皆习见之文。“立式篇”辨古无真书之名,“钟、王楷书皆是隶法”一条,足正近代俗札之陋。其所引法书《瘗鹤铭》前后两见,一列之小楷,一列之大楷,殆校录偶疏耶?案《静志居诗话》曰:“张绅工大小篆,精于赏鉴,法书名画多所品题,撰《法书通释》一卷。”今检此本实为两卷,盖朱彝尊偶误记也

(图)《法书通释》
《法书通释》
#3$$#%%%%%%%6$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法书论》    下一篇 《法华寺碑》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