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书画鉴定就像法庭判定一桩案件一样,铁证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武器,所以在法庭上不管是被告或原告,如果举出对自己有利的铁证,基本上就胜券在握,这叫铁证如山。如果说起书画鉴定中的铁证,不外乎会想到材料、著录、题款诸项,因为比起书画本身(笔墨、风格、功力)来说,它的伸缩度最小,基本上不会变动,纸的就是纸的,绢的就是绢的,款书白纸黑字,也是铁证如山。 

   基于上述缘由,不少专业人员解决了很多书画鉴定中的案例,由于运用的武器是“铁证”,所以即使有持不同意见者(多为从书画的本身出发)也很难申述自己的主张,让大家认同,原因是你没有“铁证”。 

   然而,铁证真的全部如山吗?笔者最近在编辑谢稚柳先生的画册时,发现多件谢老题款署年与画风不一致的“铁证”,颇得启发,兹举数例如下:

    早年作品,晚年补款,仍署早期纪年,但未说明者。如其1949年所作绢本《竹鸠图》,款书“己丑秋日写竹鸠图。稚柳”。钤印:谢稚柳(白),燕白衣(朱)。这幅《竹鸠图》相当工整,尽刻画之美,也可谓谢老1949年的精品,这从画风上经过分析可知。问题是画面上的题款,其书体绝非1949年之风格,乃为1980年代所补题,但又未说明。倘若目前或者百年后,有研究者看出书风和画风非同一时期的“铁证”,该怎么办?画上所钤两方印则是谢老早期常用之印。从表面上看,这都有一些矛盾。实际上,谢老当时创作这幅画后,一直未题款,而在1980年代补款时又未注明。如果从这些“铁证”来推翻这张画的话,岂不冤枉。 

   早年作品,晚年补款,无署年。这个情况同上述的有类似之处,只是在补款时既未署当时创作年月,也未说明补题时间,所以署款书体和画风在时间上还是对不上号。如其《栀子花》,约作于1960年代至1970年代之交,然其穷款“稚柳”为1980年代所书,这明显是一个矛盾。但款和画都是真的。 

署年有误。所谓署年有误就是将天干地支写错,并且这种情况还不少。如其1973年《消暑图》,署款“己丑夏日壮暮堂上消暑。稚柳。”从署款看,这幅画是1949年创作的。然其画风,分明是1970年代开始的落墨法。这又是一个矛盾,也是一个铁证。看了该画上方陈佩秋先生长题后,才知该画是1973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时,上海有关方面下达给谢老的政治任务,这张画是为尼克松下榻宾馆装饰用的,由此可知该画的创作年代是1973年,而其署款“己丑”乃为“癸丑”之误。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可知,书画鉴定中的铁证,有时确实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违背真实,误导正常的鉴赏活动。中国书画历史悠久,这样情况绝非孤案。

由此可见,以我们的有限知识和经验,是不能盲目地拿“铁证”做学术研究的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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