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通辽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第九届“民族百花奖”——中国各民族美术作品展(中国画),旨在推动我国民族美术事业繁荣进步,弘扬民族艺术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团结和激励各族艺术家创作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时代、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鼓励用中国画的艺术形式反映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以及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展现出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气象、新风貌。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

通辽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国少数民族美术促进会展览部

通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辽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国家民族画院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通辽市文广新局

通辽市文联

北京当代美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尼玛泽仁

主  任:徐  里  陆耀儒

副主任:杜  军  沈刚纪

秘书长:李  辉

副秘书长:刘晓东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晓樑  孙同和  芮法彬  杨国会  佟泽民 

郭正英  董竟成  蒋骏雄  鲍凤林  蔡劲松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梁义勇  孟  康  郭建国  肖曰海 

展览编辑:张英财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8年8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内蒙古通辽市乌兰牧骑宫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42件,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获奖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获奖、入选作品2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民族(附:身份证复印件)。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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