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一门艺术而言,采用不同的艺术语言,就会收到不同的艺术效果——这是中国书协理事、陕西省书协名誉主席、陕西书学院院长薛铸在长期的书法探索中得出的一个结论。

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最早就有孙过庭“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论述,言简意赅,堪称至理名言。千百年来,它一直是书法家追求的最高境界。薛铸认为,由于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而汉字又是我们通用的交流工具,故而汉字对书法的艺术语言既有承载作用,同时也有强烈的抵消作用,致使人们在欣赏书法作品时,先习惯地辨认文字和书写内容,而把书法艺术语言所提供的抽象的情感性的东西忽略或者置之第二位。如何解决这一创作的实际问题,薛铸在他的《书法艺术创作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一文中,通过对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文稿》形成过程的详细分析后指出,这两件作品千百年来之所以被人们公认为“神品”,是因为书家把握了纯熟的书法艺术语言,并且发挥到了极致,致使我们被它们的艺术效果所产生的张力所震撼,而忘却了去读它们的内容。这同时也引发出一个形式与内容的统一问题。

在这一论文中,薛铸还列举了几个例子:如果说用宋徽宗的“瘦金体”书写“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内容,能表现出那磅礴的气势吗?用禇遂良柔媚秀丽的书体,能表现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大无畏的英雄豪气吗?反过来,用颜真卿黑哇哇的大楷,怎能套在“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头上呢?用毛主席的豪情大气的巨笔来书写“小桥流水人家”,那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由此可见,“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书法艺术创作中至关重要。他认为,情感表现力是书法艺术的生命,没有它,就没有书法艺术的存在.对此,薛铸提出了“书家多体论”,即书家可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不同的字体来表现。他不仅是这一理论的倡导者,同时又是积极的践行者。他为陕西省图书馆大厅书写“知识就是力量”几个大字时,曾试笔十余次,最后确定了丰润拙厚、刚劲有力、奔放宽博的笔调,表现出“力量感”。

他书写张孝祥词《过洞庭》时,则用了完全不同的笔调——轻快、潇洒、娟秀、飘逸,以表现月光下洞庭湖的幽静、浩渺、澄澈。2003年,他为中国书协举办的“兰亭杯”全国书法大赛创作了一幅八尺巨幅作品。创作中,他尝试了多种字体,最后选用了夸张奔放的大草——气势豪迈、苍劲粗犷,表达了他的强烈的爱憎之情。还有诸多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尝试,我们可以通过中国国际美术出版社新近出版的《薛铸诗书画》专集,获得更多的信息。(图均选自《薛铸诗书画》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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