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学习传统书法,偏向于帖学。帖,就是古代书家的信札、请帖、庚帖之类,唐、宋人将其收罗,或摹,或临,或刻碑集为册页,称为法帖,字小,尺寸也小。从正常的视觉习惯看,方寸大的字,挂在厅里,在两米内才能看清细部。若更小的字,就得在一米内观看,有的甚至要贴近才行。如由上而下长条书写,观者必须将视线上下大幅度移动。要想看清顶端与底部的细处,须掂脚弯腰方能奏效。若立于大厅中央环顾,此类形式宛如一张灰纸,朦胧而无精神。最关键的是,我们所欣赏的传统帖学书法,都是竖行一尺左右,所谓章法、变化以及审美,实际上有意无意都在这个形式之中。如果竖行过长,无疑破坏了帖学的审美形式。

怎样才能让传统书法与现代展览的条件和谐在一起呢?怎样才能既展现传统书法的功力技巧,又能在展览中有良好的视觉审美?能不能有一些新的形式呢?我从上世纪80年代初便尝试解决这个问题。1981年,我在北京荣宝斋买了些笺纸,在上面写小字。当时仅仅是因为这种纸不太“洇”(我不喜欢用生宣尤其是用净皮写小字,涩而滞,细微处难以表现),又有红条纹,挺可人的。我就将四张信笺连在一起,刊于1981年底《书法》杂志。十年后,我在全国第五届书展中获奖的作品就用了这种形式。1985年,我将朵云轩的笺纸分成三幅表于一条屏展览发表。这种形式适用于独立的几个内容集成条幅式,几个圆形、扇形等均可。全国第四届书展中,我的获奖作品是三张斗方裱成竖条。这样,既可以避免单独一张显得过小,又可以不破坏信礼的审美形式。

同时,我又在印有瓦当图案的对联纸上书写,既增加了古典色彩,又能将文字整体化。或在整张纸上分几段横写,又可以整体作中堂形式。20世纪80年代末, 我在一些展览中都用了这些形式。

在全国第四届中青展中,我在一张四尺整纸中写书论,分成四块横式,在每一块横式中分别写一段隔一条竖线,书论有长短,隔段就有大小。这样一来,保持了四尺整张的整体效应,又像一页页帖笺拼帖而成。后来,我又将此演化为隔段的四条屏。20世纪90年代初,朋友送我有底画的四折小笺纸。大概身为女性的原因,我甚为欢喜。此种纸配上精致的指甲盖大小的行书或小楷,非常好看。当年唐代女诗人薛涛自己做“薛涛笺”,深红色,很精小,为书家所喜爱,得以广为流传。在全国第六届书展中,我的获奖作品就是将两张四折有底画的小笺纸上下裱为条幅,很小,可以让人靠近了看细处。

宋人的“书”,为对齐剪裁、编页号,在每一页的中间都画上“鱼尾”的标志。我采用了这种形式,在一张纸上画上一至四个不等的“鱼尾”。我在全国首届行草书大展上获奖的作品,就是以这样的两页纸相连的形式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常利用裁下的七八分的纸条,折成约三寸的窄册页,能拿在手里翻看,又能展开整体作手卷看。后来,我在书店里买到了这样册页。这种窄册页,其实最早起源于大臣上朝时手里拿的狭长木板,叫“笏”,可随时在上面记事。稍方些的册页显然起源于“牍”。我曾用仿古宣写这样的册页,并在前后接上了册页的面和底,在上下分别用赭石或花青颜色勾边,作为贴边。另外,我平时还将一幅作品上面用另色的纸衔接,换一种书体写一段叙文或跋文,也很古典雅致。当然,还有不少形式可以挖掘。说到底,形式是外壳,是表象,是打扮,书法本身才是实质,才是核心,才是长相。又有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为什么将打扮视为七分?看来这个打扮还是挺要紧的。打扮得体,令长相增色三分。毋庸置疑,长相也很重要,虽说只有三分,可是缺一分不可。若缺,打扮得再起劲,也是东施效颦。

故此,在传统书法中,尤其是帖学书法的创作形式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形式可以在一夜之间学会,而传统书法的书写功力与技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掌握得了的,这是实质。我们要大量临写古帖,耳濡目染,要肯花时间,甚至每日不辍。二、用以上形式书写,字须在方寸之内,不宜过大,否则实质与形式不符,会产生大人穿小孩衣服的感觉。三、不要一味模仿、套用现有的形式,避免为形式而形式的“形式主义”,从实用、自然出发所产生的形式才是有意义的。(附图为本文作者孙晓云的书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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