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时常被用来表述艺术欣赏的一种感觉,如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欣赏一件书法作品,常见的评价便是“很有味道”。这属于一种“模糊语言”的审美判断。如何理解和领略书法作品中的“味”呢?笔者认为,可分成五个层次来理解。下面试一一分述。

颜真卿《祭侄文稿》

行草 纵28.2厘米,横72.3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

 一、形式意味

 美的形式总是附丽于一定的载体而存在。文学作品的形式美主要通过语言来表现,音乐作品的形式美借助于旋律、节奏来表现。书法则有自身的形式要求,主要表现于笔墨章法、线条结构和气势气韵等方面。具体欣赏时,无须去对照每个字的含义,正所谓“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音稀声,大象无形”。这是中国传统艺术的特征。如同京剧表演,除了必要时放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外,在舞台上几乎没有多少道具和布景;演员开门不见门,坐车不见车,牵马不见马。然而,不似中恰有真似,虚假处正是逼真。书法简单到只有黑白两极,但是能够点画生情、形外有意。当一种艺术形式成熟之后,就会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呈现出具体的形式特征要求。书法作品虽会融入书法家的思想情感,但形式受制于内容的程度远远小于其他艺术形式。然而,无论这种依赖性何其微小,却永远不会是毫无关联。若以优雅的笔墨书写过于庸俗的词句,势必令人倒胃。也就是说,形式与内容最终必须获得和谐。“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种伦理道德规范。书法“中和之美”指抒发感情最终和谐适度。但这又不是绝对的,中庸不是平庸。王铎自评其书法为“掀起脚,打筋斗,驾云雾向空中行”。的确,他的书法是在纷纭错落、疾闪飞动中获得了和谐。形式意味的核心就是个性风格。风格犹如一面镜子,不但反映书人的艺术天赋,也反映书人的艺术修养。一个书家掌握了获取技巧的能力,实际上在风格的建立上只做了一半,因为技巧只是对“术”的认识,而“术”只是一种方法,真正难以模仿的是书家的艺术思维及修养内涵。离开这些,技法再新奇,作品也只能是一件无灵魂的工艺品。书法创新如果离开传统哲学的指导,最终将无法体现出文化底蕴。

 二、修养韵味

 在古代书论中,“气”常指气格、气骨、气象、气韵,是书法美的一个基本因素。“气”常与“味”、“韵”二字分别联系在一起。强调“韵味”,即是表明书法作品的结体、章法和笔法搭配恰当,形成一个和谐美观的整体。清刘熙载《艺概·书概》一书中有云:“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高韵深情”、“坚质浩气”,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欣赏书法,对韵味的体验必基于一定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人是社会的、历史的人,不是孤立的和纯生理机能的人,对韵味的感受必然包含了丰富多样的社会经验和历史经验。不要说普通动物面对书法的时候,无法体验到所谓的“韵味”,就是没有受到过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外国人,面对书法也无法感受。韵味在于修养,代表一种人生的选择、凝练和沉淀,最终升华到一种境界。生活中凡令人经久难忘、引人上瘾之事皆称“有味”。外界事物首先作用于感官,其次作用于内心。韵味属于后者的产物。纵观古人对书法艺术的审美追求,可以感觉到他们并没有停留于形式意味上,而是更注重内在意蕴。黄山谷所反复提及的“韵”,包含了学养因素,和“俗”相对立:“观魏晋间人论事,皆语少而意密,大都犹有古人风泽,略可想见。论人物要是韵胜,为尤难得。蓄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这里,黄庭坚明显地将“韵”描述为一种不可测定的精神活动。

其实,韵味形成的基本条件是技法。一般说来,有功力而后韵味自生;没有功力,韵味就不可能出现。但这里所说的“有功力”,又不是指孤立地卖弄技巧。书法的最高境界和最高法则就是不拘于法。历代经典之作有时就是信手写来、简洁拙朴、随心所欲的手札,而字里行间的风韵却令人久久回味。

 韵味依附于点画线条,又隐藏于作品深处,是感觉上的情致和风韵,因而把玩作品时,需要用心观摩,以意揣度,慢慢品赏、玩味、发掘。颜真卿《祭侄文稿》用笔粗率奔放,章法形式上零乱狼藉,涂抹处很多。相比较而言,《兰亭序》精致可观,一笔一画从容有致。但二者之中,更能激活欣赏者想象力的还是《祭侄文稿》。它那种铿锵顿挫的外表背后,弥漫着颜鲁公的精气神采,是他人格修养的高度浓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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