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承载着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它作为一种交流的手段,在文化的传播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我们把它当作艺术的一种形式来看待,但是古人从“道”与“技”的关系中已将它阐释得很充分。然而随着社会发展至当下,古代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书法教育如今却显得很寂寥。

在写此文之前笔者对上饶师院、井冈山大学、宜春学院、新余高专等四所江西所属的地方高等师范院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上饶师院、井冈山大学、宜春学院、新余高专等地方院校的公共书法教育的现状很相似,且书法课程单一,多为单纯的技法课或者只是基础性的欣赏,偶尔涉及书法理论知识,但无法达到提高大学生审美能力、加深对传统文化感悟的要求;课程类型以技法训练为主,技法课的内容多为楷书与硬笔的书写训练;考核方式就是临摹或创作一幅作品;评定方式基本上是学生交书法作品,教师评分;教学方式多以教师讲述并演示技法要点,学生练习为主;一般不运用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授课,而且师生在课堂中互动的机会不多。

可见,大多数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把提高学生书写能力作为书法教育的唯一目的,而且对于这个目的能否实现也是听之任之,从学校到老师,乃至学生,都是在“走过场”。出现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就是地方高等师范院校对书法教育明显缺乏一个明确的定位。

 从现代教育的发展角度来看,将书法教育归属于新事物也说得过去,毕竟书法教育在现代教育学科发展中还是个年轻的学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骤然兴起“书法热”,书法教育在全国各高等院校迅速普及,并向书法专业方向发展。从高等师范院校到综合性高校、艺术院校,都不同层次地开设了各种类型的书法艺术教育课程,呈现出了生机勃勃的景象。

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高校致力于书法专业的开设,但对普及性的书法艺术教育却无暇顾及,使之处于可有可无、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师范院校虽然仍保留了这门课程,但是形同虚设。本来二十多年的发展,书法教育应该说是刚走向规模发展的时期,但是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书法艺术教育却面临即将凋谢的状况。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强汉字书写规范的技法训练,培养中小学教师汉字规范书写能力。一个人语言文字的素养,一个民族成员对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是一个民族素质的基本标志。蔡元培先生在创办北京大学时就提出:“北大的学生要一口二簧,一手好字”。

汉字规范书写是教师的基本功,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是培养中小学师资的重要阵地,而中小学又是写字的入门和提高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任课教师的诱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作为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还应具备较高的汉字规范书写能力。但是学习书法如果仅仅停留在所谓书写的“规范”上是远远不够的,这不是“书法”的全部,在书法教育中我们一定要将规范书写上升到一个美学、伦理学高度。

 同时,还要学习书法史与书法理论等课程,传承书法文化。书法教育首先是规范书写,在规范中克己修身,接受中庸和谐之美,也许这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教育过程,最后还要通过对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等课程的学习,由“技”进入“道”。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中国古代的“艺”或“术”实际上都是可以通向“道”的“技”。书法,就是通过书写之“技”达到“道”的境界,与庖丁解牛的境界异曲同工,没有现代艺术家如此“崇高”的光环。“书法”的“书”,即为书写,“法”即为“技”与“道”的统一。

“书法”即在书写的过程中体现“道”的思想文化内涵。不是有人提出书法是关于线条的艺术吗?说得就是在书写的过程中,它遵循汉字规范书写的笔顺,由线条构建汉字的形态,在书写过程中由线形所展开的符号来表现自己的审美情感与社会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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