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的招牌书法越来越多地为电脑字替代了。电脑字的初始也是出自书法家笔下,后稍加程式化而成,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清楚易识,同时也大方美观,表情和睦,为广大百姓所接受。如果说电脑字无艺术成分,这是难以说通的。它的美感,由于中性,并不以强烈面目凸现。

 电脑字大量“上市”,剥夺了不少书法家书写的份额,老百姓甚至认为,电脑字更好看,不费猜度。

书法招牌

 趋于平正、合乎比例、表情温和,像一个人于店门前微笑,自然能给人以好感。汪曾祺曾批评李铎说:“他近年的字变了,用笔捩转,结体险怪,字有怒气。这种字,写八尺甚至丈二匹的大横幅,很有气势,但作商店的招牌不甚相宜。抬头看见几个愤愤不平的大字,也许会使顾客望而却步。”由于书法家弄不清楚欣赏对象,笔下的表情不是平和的、谦恭的,而是颐指气使的、金刚怒目的,那还不如用电脑字。我们欣赏古代建筑,建筑物上的书法不能不是一个很重要的部件,它使整座建筑更具神韵和风采。

如果留心,这些墨迹虽然字大如斗,却有一种共同的品相、韵味,诸如端庄、雍容、敦厚、典雅、饱满、滋润,使人触目婉转和煦,颇得抚慰。在很好地保持了个性的同时,美感也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同。不同的建筑有不同的精神属性,像道观、寺院,像尚书第、状元府,它们的文化成分是不同的,它们需要与之相符合的笔墨情调。书法家只有技巧,却无书卷气,只是在笔墨上使性子,对于有文化涵养的建筑物,只能显出拙劣。

书法招牌

 书写的美感朝奇怪发展,喊看不懂的民众越来越多。展厅之作与街市之作是有区别的。展厅之作表现一种小众的趣味,如何显出个性是书法家的审美趣味,甚至远离常人的审美框架,难以为社会所用。而这样的个性之作倘成为市招,不是令人误读,就是读不懂,个性也就用的不是地方。北齐刘昼认为:“裘、蓑虽异,被服实同;美、恶虽殊,适用则均。今处绣户洞房,则蓑不如裘;被雪沐雨,则裘不及蓑。以此观之,适才所施,随时成务,各有宜也。”这里谈到了一个“施用有宜”的问题,所谓“美不常珍,恶不终弃”,尽管书法家认为电脑字无太多艺术性,难以称书法,却极为适用,徒呼奈何?

 一件优秀的书法招牌,它的作用是可以想见的———它起到了引导民众提高书法欣赏水平的作用。一条文化街,鳞次栉比的老字号招牌,这条街的文化含量、文化品位,都是使人难以忘怀的———既有书法家的审美个性,又有关照到民众能够看得懂的表现技巧,当约束时且约束,当发挥时且发挥,不偏离“中轴线”太远,不靠离奇失调太近。

传统是不可忽略的,从传统中吸收养分的优秀书法作品不应只成为书法家个人的抒情,更不应走向荒僻。历史上优秀的书法作品太多了,为何失却无数?其中就包含了难以让人读懂的成分,最后无人宝之,闲抛闲掷野藤中了

 先求平正,再追险绝,复归平正。如果没有最后的复归,不能算是圆满。险绝只使目欲惊骇,只有复归平正,其形其神才有最后的归宿。由此说来,写出平正的招牌书法也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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