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需要理论的支持和匡正,都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纵观中国历史各种艺术的发展,莫不如是。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我们无法忽视历朝历代书法理论书籍对书法创作的推动作用。《书谱》、《书断》、《书品》、《广艺舟双楫》等,至今仍具有极高的学术和美学价值。而今天,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书论、批评却很少见,各类报刊上充斥着一些毫无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的文章(有的文章既对传统文化缺乏深入了解,又对现代美学理论知之不多,肆意地追捧,套话连篇),以至于放眼书坛,随处可见“大家”和“名家”。无疑,这样的理论批评严重阻碍了书法艺术本身的不断发展。

 普及和提高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书法艺术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现代文明的有机内容。我们应努力规范和构建书法艺术批评体系,为书法艺术自身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普及与提高是相辅相成的。任何艺术都是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进而不断完善自身。余秋雨在谈书法艺术时说,高层次的东西不要普及。余先生所言甚是。但这里说的普及不是指宏观的书法艺术,而是指专业的书法。就如同我们普及文学不是普及作家、诗人,普及音乐不是普及歌唱家一样,我们说普及的指向是着眼于提高人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养。广义上讲,书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专业的,一种是非专业的。如果说书法艺术是座塔,那么,专业书法是塔尖,而非专业的书法则是塔基,没有坚实的塔基,塔尖便失去了发展的根基。事实也是这样。

改革开放以来,几次全国范围内的“书法热”对书法艺术的全面发展功不可没。人们对某些书法赛事及一些“讲座”颇有非议,如急功近利啦,浅薄虚荣啦,等等。但客观上,这些活动吸引了人们对书法艺术的关注,培养了人们对书法的兴趣。对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引导,使之向好的方向发展。同时,在书法创作上,我们要有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允许各种流派甚至不成流派(如修身养性型、自娱自乐型)的现象存在。学校教育历来是传统学习和承接的重要阵地。当下,我们中小学仍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坚持开设书法学习和鉴赏课。果能如此,必将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提高专业书法人士的荣誉感、使命感,使他们努力实践,不断创新,把书法艺术推向更高的层次。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便抛却它的内容,书法艺术形式本身也是一种独立的美———书法的用笔、结字、布局、节奏等,都浸透着中国传统的文化精神和审美观,更不用说书法家将自己的生命意识、人生理念熔铸于自己的创作之中了。古往今来,我们欣赏大家、名家们优美的书法艺术,也同时感动于他们的思想风范和人格魅力。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培养现代人的思想品格、文化品位及艺术情趣,开展书法教育、创作和普及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从形式上讲,书法具有流动美、韵律美和结构美,本身就极具美感,有助于提高现代人的精神境界和审美品位。而从内容上讲,书法的“教化”功能也是不可低估的。一旦形式和内容达到完美的契合,那么,书法艺术带给我们的就不仅仅是高雅的艺术享受和审美愉悦,它还会启迪我们的思想,开启我们的智慧,从根本上全面提升现代人的精神境界。

 笔者以为,无论是从书法艺术自身发展的长远目标出发,还是从解决目前书法创作、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建立科学的、系统的、现代的批评体系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正确的理论指导是实践活动不断向前发展的保证。在批评体系的建构中,要从实际出发,与创作实践一样,要“普及”和“提高”两手抓。一方面抓专业书法艺术的提高,深入研究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精神、书法理论和艺术实践,并结合现代美学观念与精神实质,为书法艺术创作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指导。另一方面,要抓非专业书法活动的普及。

这样,既可以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可以为专业书法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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