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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清河崔氏书法探微

书画艺术网书画史论2025-09-25 10:463910
【内容摘要】北魏清河崔氏书法取法于卫瓘,崔玄伯之祖崔悦既得卫瓘篆、隶、草书等笔法,又习索靖鼓荡之笔、峻密 之势,善古文、篆书和章草,并将其作为崔氏书法的精髓代代相传,至崔玄伯、崔浩父子时书名尤甚。虽因“国史案” 导致崔氏主要族支于崔浩处断绝,但有旁支幸存,崔衡、崔光等人被列为北朝书家著名者,成为崔氏书法传承的关键。此外, 除崔氏族人还有一些后学者因心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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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河崔氏书法家学蠡测 

崔潜,十六国时期前燕书法家,与其父崔悦均 以才学著称。陈思《书小史》载:“后魏崔悦,字 道儒,清河东武城人。善草隶,与范阳卢谌并以博 艺齐名……崔潜,悦之子,善隶草,常为兄浑等诔 手笔本草。”[8] 此段载崔悦善“草隶”,崔潜善“隶草”,不知指代何种书体,需要明确。侯开嘉先生 在《隶草派生章草今草说》一文中谈及,隶草是因 实用需要遂“易而速”的自发性草书,进而“我们 可以把汉代简牍中为实用而潦草的字通通划归为‘隶 草’”[9]。

一般来讲,隶草(或草隶)便是汉代简 牍中这种因实用需要而潦草的字,但是在《书小史》 中同时出现“隶草”与“草隶”两种说法或许还有 其他含义,即将“隶”与“草”分开来指代两种书体, 这样无论是“草”在前还是“隶”在前都并无区别。 

丛文俊先生认为:“卫觊所善之‘隶草’和崔氏所 传之‘草隶’,都是指楷草二体,乃晋唐间叙论书 法之习语。”[10] 除此之外,书体在流变过程中有着 “名”与“实”不相对应的时候,尤其是“隶”这 一名称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含义,如“秦汉和晋以 下各以隶来称呼当时的俗体字”[11]。启功先生《古 代字体论稿》一文言:“‘隶’这一词,秦俗书为隶, 汉正体为隶,魏晋以后真书为隶,名同实异。”[12]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简单来说就是书体的“实” 通常要先于“名”发展,只有在形成一定规模和影 响后,人们需要对新、旧字体作出区分,会给予其 不同的名称。

汉魏之际有了新兴的俗体后,“才把 像两汉、曹魏碑版上的那类旧隶体字升格称为八分, 而把隶这一名称腾出来给新俗体。但仍嫌混淆,于 是给它定些新名称为‘真’或‘正’或‘楷’或‘今 体隶书’”[13],而楷书这一称谓作为书体名运用应 当始于唐朝,故北魏时大部分的“隶书”称谓实际 上指的是楷书。 

由此可知,崔悦及崔潜所擅之“隶”也应是楷书。 而至于“草”,崔悦师法卫瓘和索靖,那么其子崔 潜擅长章草也是较为合理的。因此,崔悦及崔潜所 擅书体至少有章草及楷书两种。 再看崔潜在其他史籍中的记录,《魏书》载: 始玄伯父潜为兄浑诔手笔草本,延昌 初,著作佐郎王遵业买书于市而遇得之。 计诔至今,将二百载,宝其书迹,深藏秘之。 武定中,遵业子松年以遗黄门郎崔季舒, 人多摹拓之。左光禄大夫姚元标以工书知 名于时,见潜书,谓为过于己也。[14]

此段内容在《北史》中也有记载,但有两处 与《魏书》所载略有不同。其一,段前“始玄伯父 潜为兄浑诔手笔草本”在《北史》为“初,宏父潜 为兄浑等诔手笔本草”[15];其二,段后“见潜书, 谓为过于己也”在《北史》为“见潜书,以为过于 浩也”[16]。此两处虽略有不同,但所表达的内容已 有差别。 

先看第一处,其间“诔”字具体指代的应该是 诔文,是哀祭文的一种,又称“诔辞”,用来叙述 死者生平,表达作文之人对其的纪念,相当于如今 的悼词。所以《魏书》中这段话第一句的意思应是 崔潜为其兄崔浑亲笔起草哀祭文的草稿。而《北史》 句中先将崔浑一人的哀祭文写成了崔浑等人,崔潜 应是崔家次子,这多出来的“兄浑等(人)”便是 一处模糊不清,当不取信;其次将“诔手笔草本” 写为“诔手笔本草”,句意已经不通顺,理解上有 歧义。故这是《北史》在此内容前段所出现的两处 谬误。 再看第二处姚元标见崔潜此篇哀祭文后的品评, 《魏书》为“过于己”,《北史》为“过于浩”。 

阮元《南北书派论》列姚元标为北朝书家著名者, 并言:“齐姚元标亦得崔(浩)法。”[17] 由此可见, 在北齐时的姚元标虽然没有全然师法崔浩,但至少 对于崔浩的笔法、书风还是有所效仿的。如果是“过 于浩”,姚元标的取法对象应该是崔潜,不会有“得 崔浩法”的评价,再加上前几句的谬误,可能《魏书》 收录的姚元标对崔潜书法“过于己”的品评更为真 实和客观。 

通过以上两处的考证,选取《魏书》此处对崔 潜的记载应是较为可信的。崔潜为其兄崔浑亲笔书 写哀祭文的草稿,崔潜善草(章草)隶(楷书), 作为草稿来书写的哀祭文应是简便快捷为上,那么 章草应是不二之选。而这篇诔文草稿至被王遵业买 回时已经有将近两百年的时间,王遵业非常珍惜此 书,小心地秘藏起来。直到其子松年将其赠予崔季 舒后才有了大范围的传播,人们争相摹拓临写,可 见在过了将近两百年后的延昌(512—515)和武定 (543—550)年间,崔潜书法仍旧有较大的影响力, 也从侧面反映出崔潜章草的艺术价值。 

崔玄伯,本名崔宏,崔潜之子,因名字触犯高祖的名讳,故在《魏书》中以其字玄伯称,子崔浩、 崔简俱有书名。崔玄伯年少时才名远扬,人称“冀 州神童”,是北魏时期的名臣,深受道武帝的赏识 与信任。 《魏书》记载其书云: 玄伯自非朝廷文诰,四方书檄,初不 染翰,故世无遗文。尤善草隶行押之书, 为世摹楷。[18] 玄伯之行押,特尽精巧,而不见遗 迹。[19] 崔玄伯所在的时期书体发展已近完备,作为北 魏书名极盛的书家应该是诸体兼善的,《魏书》载 其“尤善草隶行押之书”。从这则材料来看,崔玄 伯于章草、隶(今楷书)、行书方面是尤为擅长的, 且其“行押之书”,即行狎书最为精巧,可惜未有 作品传世。

另外,《北史》中对崔玄伯的记载侧面 反映了他优秀的古学和篆法对后世影响深远: 初,周又有黎景熙,以古学显。[20] (黎景熙)其从祖广,太武时尚书郎, 善古学。常从吏部尚书清河崔宏受字义, 又从司徒崔浩学楷篆,自是家传其法。季 明亦传习之,颇与许氏有异。[21] 崔玄伯在北魏主要的工作是撰写奏章、朝廷文 诰、文书等,考虑到实用性的问题,此间不再使用 篆书,因此,《魏书》对崔玄伯篆书并无记载,但《北 史》强调黎氏一族代代传习古学。

魏晋时期,懂古 学的书家是十分受到推崇的,刘涛在《中国书法史·魏 晋南北朝卷》中说:“魏国的知名书法家,许多是 博通古文字学的学者……这一类书法家,具有很正 统的地位。”[21] 这种提倡儒学、尊崇古文的风气, 在北朝得以延续。作为北朝汉臣中的书法世家,清 河崔氏书法受到当时皇室及众人的推崇,或许也与 他们继承了卫氏正统古文有关。

另外,黎氏从崔浩 处学习的楷篆,“楷”为标准、整齐,可为楷模之意, 这里应是指标准的篆书,崔玄伯的古文、篆法有系 统性地传习于其子崔浩,同时又为黎氏一族所学习传承。而且,黎景熙所学的篆书与许慎《说文》的 篆书有异,也从侧面证明崔氏一族在书法传承过程 中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创新性地继承与发展,从 而形成南北朝时期在北方闻名一时的书法世家大族。 

崔浩,字伯渊,小名桃简,是崔玄伯之子,也 是清河崔氏书法中的代表人物。自幼好学,博览经史, 通晓天象阴阳,遍阅百家著作,参加了修编北魏国 史一事,成《国书》三十卷。崔浩出身于北方汉族 高门,太祖因他擅长书法,常将其带在身边,对崔 浩颇为赏识与信任。然而,复杂的政治斗争最终使 太武帝以“浩尽述国事,备而不典”[22] 的罪责将其 诛杀。 

崔浩书法五体兼擅,尤善楷书、章草、古文等。 其书法的相关记载始见于《魏书·崔浩传》: 浩既工书,人多托写《急就章》。从 少至老,初不惮劳,所书盖以百数,必称 “冯代强”,以示不敢犯国,其谨也如此。 浩书体势及其先人,而妙巧不如也。世宝 其迹,多裁割缀连以为模楷。[23] 《魏书》此段材料言及崔浩因擅长书法,所以 当时很多人都来讨要他的书法,因此,崔浩写了上 百通《急就章》,后又被人们裁割拿去当作临摹的 范本。

这里对崔浩书法的品评仅有一句,认为其书 在体势上继承了先人一贯的风格,但是缺少了一些 巧妙精致的细节。 因为目前无崔浩切实传世书迹,故仅能根据《魏 书》中言及崔悦师法卫氏并习索靖之草的相关记载 来推断,崔氏所传的章草可能是运用卫瓘之笔法结 合索靖章草之风格,是二者结合之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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