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体学,古代又称为“文章学”。文体的构成和演进基于时代、民族、阶级和个人等方面的合力创造和制约。从文体视角审视《非草书》的意义在于探求其艺术思维方式,尤其是逻辑论证与空间思维结合的艺术思维方式,逻辑论述和散文化修辞相结合的言说方式,有利于重新审视、体会古代书学文献,达到与古人思想相合的状态。
关键词:文体阐释;赵壹 ;《非草书》;重审
一、赵壹与《非草书》
赵壹,字元叔,汉阳郡西县(今甘肃陇南礼县)人,辞赋家,大致生活在东汉顺帝至灵帝时期,卒于 188 年前后。他的代表作为《刺世疾邪赋》《穷鸟赋》等,是汉大赋转向抒情小赋的代表作,且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批判精神,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书论《非草书》也是古代书学理论的名篇。
《非草书》
《非草书》批评了盛行的习草时风,并论述了草书的缘起与特征。其影响集中于:一是草书的社会价值问题。赵壹认为草书为“伎艺之细者”“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而广受批评,但也深深启发习草者;二是草书的性质与艺术特点。这包含对“草书”“草藳”以及书写迟速问题的讨论,属于艺术学范畴;三是草书学习与个人才情修养的关系。赵壹首次指出:“博学余暇,游手于斯。”虽然是对《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思想的继承,但于书法意义重大。
二、《非草书》研究述略
一般通论性质的书法史、书论史、书法思想史,主要为书法观、书法审美观与艺术立场的研究评述,此外的研究则集中在三个方向。第一,赵壹生卒考与《非草书》的流传。有关赵壹生卒比较翔实的考证为赵逵夫《赵壹生平著作考》,认为赵壹生于汉顺帝永建(126—131 年)年间,卒于汉灵帝中平(184—188 年)年间。《非草书》文本流传有序,自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收入后,宋代李昉《太平御览》、朱长文《墨池编》、陈思《书苑菁华》、清代王原祁《佩文斋书画谱》等均有辑录、收入。近代余绍宋先生在《书画书录解题》评《法书要录》云:“是书采韩至为精密,《四库提要》具言之。其后宋朱长文韩《墨池编》、陈思辑《书苑菁华》矜多务博,所录唐以前论书之文颇多。伪托之作俱未见于是书,或彦远已灼知其伪矣。”自此,《非草书》流传日广。
第二,《非草书》真伪考辨。最有影响的是张天弓《赵壹 < 非草书 > 质疑》等多篇文章就其成文年代、版本以及赵壹生活年代提出疑问,认为成文时间应不超过 185 年,所描述习草之风不应发生在东汉末年,以此证明《非草书》为伪作。王非《< 非草书 > 质疑驳议》、薛龙春《论“匆匆不暇草书”——兼及 < 非草书 > 的可靠性》、冯翠儿《赵壹 < 非草书 > 作时考》、林圭《再谈赵壹 < 非草书 > 的有关问题》、江波《赵壹研究——< 非草书 > 质疑说何以不能成立》等就上述问题与张先生展开了辩论,认为《非草书》为赵壹所作。近又有刘小龙撰写的《赵壹 < 非草书 > 辩伪》力证其伪。
第三,内容、术语、人物考辨。主要为:书写的迟速之辨,草书、草藁名称,以及文中人物如“赵女”的辨析,前者主要集中于张天弓、薛龙春、倪旭前等关于《非草书》的文章。关于“赵女”的考辨,则见于赵冲《赵壹 < 非草书 > 之“赵女”考证》,认为赵壹《非草书》所指,应为赵飞燕。上述研究多属深入文本的基础工作,与通论性质著述相补益,但均不涉及从文体学视角的文本阐释,更不涉及文体规律对《非草书》的影响与价值的探讨。
三、《非草书》的文体阐释
(一)文体与论说文体
魏文帝曹丕《典论·论文》中说道:“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1] 这是古代关于文体最早而明确的阐述。南朝梁大臣刘勰称《文心雕龙》设论说类,清代姚鼐《古代文辞汇纂》则更为论辩类。今人褚斌杰将诗词曲赋以外的文体分为:论说文(含论和说、辩与议、原与解)、杂记文(含台阁名胜记、山水游记、书画杂物记、人物杂记)、序跋文、赠序文、书牍文、箴铭文、哀祭文、传状文碑志文(含记功碑文、宫室庙宇碑文、墓碑文)、公牍文(含表文、檄文)[2],但不同于现代写作学按文章体裁与按文学体裁的分类方式,本文参照褚先生的分类进行阐述。先秦至汉代论说文的重要特征是文学文体和非文学文体合体,如论说文与散文合体而成论体散文。论体散文起源于战国,如对策、奏疏、史传、论赞,俱含说理论事。刘勰曾说:“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详观论体,条流多品:陈政,则与议、说合契;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铨文,则与叙、引共纪。故议者宜言,说者说语,传者转师,注者主解,赞者明意,评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辞;八名区分,一揆宗论。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3]“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是论体文的特征,“条流多品”“释经”“辨史”“铨文”是其不同论体品类,而“宜言”“说语”“转师”“主解”“明意”“平理”是不同论体文的文体要素,包括体制特点、语言修辞、语言风格,以及功能要求,其共同之处是:“说理”。当然,说理的前提是基于对事物细致入微的观察,由表及里加以分析,以及发掘事物表面下的肌理与本质,并能条分缕析,阐述道理。
(二)《非草书》的文体阐释
《非草书》模仿《墨子》之《非攻》《非乐》[4] 等篇名,属于论说文体。当然,汉代文学的“泛文学化”现象,使得《非草书》语体与散文语体的边界比较模糊。《非草书》有如下特点:第一,有明确的论点、论证与结论。提出论题(惧其背经而趋俗,此非所……故为说草书本末,以慰罗、赵、息梁、姜)—展开分析(书体演变和人的差异性)—得出结论(指出“非议”习草之风乃是“析疑论之中,理俗儒之诤……兴至德之和睦,宏大伦之玄清”)。在叙述中立论和展开论述,结论则是论点的提升,而非简单地总结重复,是《非草书》体制的两大特点。第二,有明显逻辑色彩的论述方式,论述具有层次感。一方面是客观的论述草书起源与现实需求;另一方面是论述“人”的差异性与草书的现实价值。具体论述注重不同角度的阐述和语言的逻辑关系。如文中所写:“(草书)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盖秦之末,刑峻网密……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第三,语言及其修辞充满说理意味。文中所写:“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运用排比,在追求逻辑性、生动性的同时,清楚地表达了作者的观点。既有条理又直观形象,体现了汉代论说文体的特征。
四、文体学视角下《非草书》重审
既往有关《非草书》的研究,存在艺术中心主义和社会功能主义之弊。这会导致后人对《非草书》的认识偏离于文本本身的逻辑与规律。由于《非草书》论说体的文体特征,决定了其体制、语体和风格。当然,文体选择又基于文体的功能和作者的撰文目的,故从文体视角重审《非草书》有其必要性。
第一,体制与思维。古代的论说体文章一方面有明确论点和论证过程,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描述与叙事的成分。这即说,其既有论说的逻辑结构,又有叙事的情节关系,在交织中展开论述的独特方式。比如《非草书》的立论,原文为:“余郡士有梁孔达、姜孟颖者,皆当世之彦哲也……于是后学之徒竞慕二贤……余惧其背经而趋俗,此非所以弘道兴世也……故为说草书本末,以慰罗、赵、息梁、姜焉”。立论的原因是:“后学之徒竞慕二贤……余惧其背经而趋俗。”目的是:“以慰罗、赵、息梁、姜。”包含叙事化与情节意味的论书述理的思维方式和行文不仅有逻辑的力量,还充分展现了语言的魅力。此外,《非草书》体现了论述事物的空间思维,如文中所写:“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志小者必忽大。俯而扪虱,不暇见天。天地至大而不见者,方锐精于虮虱,乃不暇焉”。也就是说,《非草书》的结构展现了明确的散文思维。
第二,语体与思想。《非草书》旨在论说,语体以散句为主,间以排偶句式,修辞手法大量运用比喻,追求逻辑性,也追求生动性。如对人们狂热学习草书的描述:“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鳃出血,犹不休辍。”既夸张又生动形象。一方面受文学文体,如赋体语体的影响明显;另一方面,论证在叙述中展开而非单在逻辑推理中展开。这是《非草书》的一大特点。
很明显,赵壹的书法史观与崔瑗、蔡邕和许慎截然不同。崔、蔡、许认为:“书契之兴,始自颉皇;写彼鸟迹,以定文章”(崔瑗《草势》);“字画之始,因于鸟迹。仓颉循圣作则,制斯文”(蔡邕《篆势》);“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许慎《说文解字》)。这是“周易思维”的广泛价值在文字学、书法史领域得到认可。而赵壹认为草书:“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他认为草书只是“临事从宜”,同时,又认为“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哉?”赵壹将草书艺术的实践表达与人的禀性、才华联系在一起,强调草书创作应遵从每个人自身的性格与气质禀赋。一方面,《非草书》的语体具有先秦诸子散文雄强的气势,另一方面,其语体又是在努力追求符合思想表达的境界,用言辞说服对象,力求达到无可置辩的效果。
第三,风格与雄辩。风格包含文体风格和语言风格。作为文体风格,《非草书》符合论说文“立论—论证—结论”的结构特征;作为语言风格,《非草书》除满足一般论说文的特点外,又有散文与政论风格。《非草书》虽然以散句为主,但语言明快,节奏铿锵,论断笃定。如“夫草书之兴也,其于近古乎?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以四言为主,排偶并用,节奏短促,气势逼人。既有汉赋铺陈扬厉之美,又有政论文雄辩之美。
《非草书》具有雄辩意味的文体风格,是由于文体演变的客观性因素,更是由于古人特殊的学术思维与文化审美。第四,《非草书》主体思想与无原则批判。关于无原则批判,彭富春认为:“无原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空无,仿佛什么也没有,而是反对任何一种预先给定的立场和根据,唯一承认在纯粹思想中显现的纯粹事物,也就是实事求是。
因此无原则批判在此标明了自身与有原则批判的界限:不仅无立场,而且无根据。在这样的意义上,无原则批判在本质上是对于自身的批判,也就是对于批判的批判。”[5] 彭氏所论是哲学,对重审《非草书》的价值在于去除预设的艺术中心主义或者纯粹的功能主义立场。
显然,赵壹非议草书是持“惧其背经而趋俗”的学术立场,但如果后人评价《非草书》时,忽略其时代背景和文体特征,也将陷入有原则批判的误区,难以与赵壹的思想与心灵产生共鸣。其一,赵壹所处的时代并非书法自觉的时代。其二,书法作为一种技能,主要价值为实用性,这是客观实际。赵壹据此展开“非议草书”的论述,出发点具有其合理性。
因此,赵壹指出草书是“博学余暇,游手于斯”而非“专用为务,钻坚仰高”之业。书法虽在周朝已被列为“六艺”之一,但“书”包括识字和书写,所强调的是实用性。当然,不能否定草书的艺术性和创造性,但不能以后世成熟的草书艺术、观念,要求草书肇始时期的书法理论。因此,从文体视角阐释《非草书》,应当尊重其产生的历史语境,承认其合理性,承认其创造性,做无原则、无预设立场的批评与研究。这不仅在于认识其诸如语言修辞的描述性等文体要素,更在于由此揭示了草书的艺术本质和现实问题。
结论
《非草书》从习草者和草书书体、草书的社会功能三个方面论述,言辞犀利,不容置辩,论辩色彩浓厚。本文做《非草书》文体阐释的意义在于:一是在确立《非草书》文体的基础上,探求其艺术思维方式,尤其是逻辑论证与空间思维的结合。二是围绕论点的论证和言说方式。这主要表现为雄辩的语言风格和散文意味的修辞。
三是较之既往研究不同之处在于,从文本出发,注重文本文体自在的逻辑和规律,及其对书学研究的思维、语言、表意和逻辑诸方面的作用。因此,从文体角度阐释,有利于重新审视、体会古代书学文献,进入与古人思想相合的状态。
参考文献:
[1] 郭绍虞 , 王文生 . 中国古代文论选 ( 一卷本 )[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1:158.
[2] 褚斌杰 . 中国古代文体概论 [M].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4:311-438.
[3]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326-327.
[4] 陈 柱 . 墨 学 十 论 [M]. 上 海 :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出 版社 ,2015:118-119.
[5] 彭富春 . 论大道 [M]. 北京 :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8:270.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青年书画家协会欢迎您入会shys.cc,咨询:wx:jsqnsh
关键词:书画艺术网,欢迎分享此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18art.com/shuhuayishu/WenTiChanShiYuFeiCaoShuZhongShen.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