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有关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丑闻屡见不鲜。其实,历朝历代,这些现象都存在。近两年,全国各主流媒体先后曝光了关于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河北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王洪瑞、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汪晖等多起学术著作涉嫌抄袭的
“抄袭门”事件;2010年,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作品《明天的现实》(艺术类)被指认为“抄袭作品”,更是引发了业界的震惊和关注。
如果把视线转移到书法界,此地也并非一方净土,一桩桩涉及书法学术抄袭、剽窃的“事件”也陆续被梳理出来。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书法报》首度曝光《中国书法工具手册》(上、下册)一书涉嫌抄袭的学术不端行为,后来该书作者迫于舆论压力,还正式登报向被抄袭者道歉。《美术报》2008年1月23日发表了题为“《书法美学论纲》是抄袭的拼盘”(署名为“曲水流觞”)的文章,指出《书法美学论纲》是一部涉嫌抄袭刘纲纪、宋民、陈振濂、邱振中等人书法美学著作的拼盘。该书正文共304页,涉嫌抄袭的页码有一百多页。全书没有任何地方注明引文出处,书后的主要参考书目也只字未提,涉嫌抄袭明显。前不久,《美术报》又曝光了一起书法学术界的丑闻。文中指出,书法教育界某“大腕儿”谎报、夸大学术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权,骗取了最高荣誉。此事被曝光后,当事人不见有任何的“羞愧忏悔”和“抱歉”。此外,还有近年来民间各书法网站频繁曝光的某某“国展”上的某某获奖或入展作品涉嫌抄袭、代笔等等诸如此类的书法学术不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深刻地影响着当代书法艺术的公平与正义,妨碍了书法事业健康发展的历史进程,亟待引起书法界的深思。
近日,本报和中国得一书画院组织部分书法家、评论家邹正、李金豹、彭一超、张瑞田、付强举行了“燕山书谭”第十回雅集。大家围绕当下书法界的现状,透视某些人士为获取某种利益而不择手段实施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一致呼吁书法界人士要恪守道德底线,真诚做人,勤勉治学,正道从艺。以下择要刊发他们的观点。
引咎辞职,应成为遏制剽窃、造假的责罚
邹正(中国得一书画院院长、书法家、书法评论家):书坛学术不要以派系、师生之争而掩盖问题的实质,更不要以诛心之论而讨伐提出的质疑和批评,重要的是如何继承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
古人从无字造出象形文字而形成书法艺术和学术,这是伟大的创造。创造是书法艺术的生命,也是书法学术的生命。
书法艺术的学术研究如果离开了个人的独立见解和创造,就会丧失它的学术魅力、学术精神和学术价值。因此,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不仅会伤害学术的名誉,更重要的是有可能伤害学术的根本。学术乃天下之公器。书法学术担负着书法艺术这一文化的传承、发展使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风范。学术是书法艺术的导航标,也是社会道德的导航标。
但是,近年来,书坛出现了一些有悖于书法学术健康的现象,学术论文抄袭、剽窃、造假等有愈演愈烈之势。学术不端现象让书坛人士大跌眼镜之余,也让他们对书法前途更加忧心忡忡。
去年,某书画专业报刊的一位编辑曾对我说,有个别书法名家写的学术文章发表后,立刻有读者写信反映,文章有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编辑认真核实后,把这一情况告诉那位书法名家,并把原件复印后寄给他,而那位书法名家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不端行为。这种事情最后的结果只有两种:要么,这位名家再也不好意思向这家报刊投稿了;要么,编辑非常谨慎,发现问题,不再用他的稿件。近两年,曾有几位书坛朋友把“自己”的“学术”文章送给我看,请我指教——其实是要得到我的赞许。但我告诉朋友,文中的大部分内容早已在某报刊上发表了,写得太好了。前不久,我在今年7月3日《美术报》上读到中国书协副主席、北京书协主席林岫《必须要说的话》一文。文中写道:“我在《书法》杂志去年第12期上的《紫竹斋艺话》(连载之三十九)中发表了一则2007年1月23日写的短文。这篇短文,对当前教育界谎报夸大学术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了批评。我既然敢站出来批评,就说明言必据实、文责自负、不拒绝反批评等问题都已经过深思熟虑。因为谎报夸大学术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存在故意,而且在当前确非个案,又比较具有代表性,所以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我这篇笔锋初及的短文没有点出行为者的姓名。”林岫先生勇敢地站出来批评书法教育界的不端行为,刺激了有关人士的神经和要害,在书坛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因此,她继续写道:“短文大概真正触及了书法教育界高层的学术腐败,也揭露了某些阴暗利益和不当名誉,为此,我遭遇了几名保派恶毒的诽谤和辱骂。与此同时,一些声援书界打假的正义网友也遭遇到不同程度的辱骂,有的甚至被电话骚扰等。面对这种已经超出批评者与被批评者正常论辩做法的现象,我愿意再次站出来说一些必须要说的话。”
这说明了什么呢?当代书坛的学术不端行为已经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
书法是文人之雅事。过去只有“文人相轻”之说;现在不仅有“文人相轻”,还有不文明、不道德的“诽谤”、“辱骂”、“骚扰”等行为,让问题变得更复杂。学术政治难以避免。其造成的最大恶果是,严重伤害书坛学术界的公正以至击破基本的学术共识。这是书坛学术的大悲哀。
当代书坛的学术抄袭、剽窃、造假等不端行为已经不是独立的个人行为了,而是形成了谋取利益的一种“新兴产业”。自从有了书法专业学科,也就有了高等教育和官本位的“中国特色”。正如著名学者易中天炮轰“研究生必须发论文”:研究生才读了几本书,就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抄袭、剽窃他怎么办?这不是“逼良为娼”吗?著名文学家、教育家钟敬文曾说,他活到99岁,也就写了三五篇像样儿的论文。
听说,美国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洛克菲勒大学校长巴尔的摩,因为有一篇论文被指控有假,只是那篇文章挂了他的名,也不得不辞去校长职务。还有韩国被尊为泰斗级人物的黄宇熙教授,曾因一篇造假论文而辞去教授职务、辞去大学工作。相对我国而言,对于抄袭、剽窃、造假者还没有什么大的处罚,学术造假者依然稳坐“钓鱼台”。因此,书坛学术不端行为也就越来越严重。如果这样下去,不仅会严重影响书坛学术界的声誉,也会影响中国人的声誉。泛滥的学术不端行为又到何时为止呢?
当前,我们不仅要指责和批评抄袭、剽窃、造假者的道德问题,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应对和处理抄袭、剽窃、造假行为背后的权力背景和利益驱动的问题。如何遏制书法界的学术不端行为?我想,应该了解和借鉴国外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经验、方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出规范措施和应对、处理办法,尽早有效遏止学术不端行为,净化书坛学术空气。
每个人都有信仰的必要,但违背学术道德是令人所不齿的
李金豹(《书法报》编辑、中国书协会员):
当下的中国正处在全面快速发展时期。诚信道德的普遍缺失不碍单方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如很多无视文化内涵的文化产业、文化工程之类,不是既有“周老虎”,又有“曹操墓”吗?一会儿“文化老人”信任危机,一会儿连汪晖、朱学勤等学者都身陷“抄袭门”。能认清已属智慧,从根本上铲除恐怕很难。
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既然快速,必然不能都按照自然规律,等到成熟后再摘取果实。那样只能叫正常平稳。既然发展,就要面铺得广、步迈得大、力用得足。规律是人创造的,广种薄收总好过顾影自怜。按照这个逻辑推理,各个门类的学术腐败事件层出不穷实在太正常了。都安贫乐道,反而不合时宜了。和时代的节奏错位,就极有被淘汰和边缘化的可能。这真是悲哀,当然我还有愤慨。
不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要想在前人的基础上取得一点点突破和发现、推动和创造,其试验过程一定是缜密和辛苦的,成果的取得也一定是艰难和快慰的。正因为研究生涯可能完全没有成绩,古今中外无数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反而会发挥最大的才智,前赴后继、孜孜以求,由此反倒创造出了诸多灿烂的文明成果。在向先人投去敬佩目光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到底要为这个时代留下点儿什么?我们又能为这个时代贡献点儿什么?子曰:“知耻近乎勇。”如果连廉耻感都没有了,那这个时代就太可怕了。如果连成果的取得都缺少了精神上的愉悦,那我们的快乐也太廉价了,剩下的只是对世俗利益和名声的疯狂追求,说到底还是对金钱的博弈,赤裸裸的物质第一性。
可是又哪来的这么多的成果?哪来的如此丰盛的精神大餐?于是成果被稀释、被分化、被夸大,于是抄袭、剽窃就“被正常”、被普遍运用。于是“颂”一再歌,“赞”一再唱,“奖”一再颁,“风”一再刮,皆大欢喜,自娱自乐。既然集体无意识,还不如集体狂欢。即便偶破金身,也死不认账,保持沉默,不了了之,然后风生水起,轮流坐庄。
试想:十三亿人民中有多少人懂得书法、从事书法、爱护书法?微乎其微,都可以忽略不计,与宏大的社会生活几乎没有关系。抄袭、剽窃,古今中外皆有之,然于今于斯为盛!此与一个不断走向民主、自由、法制、强大的现代化国家的身份不符,浮躁与虚荣是断不能达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的的。
佛教里有“小乘自度,大乘度人”的说法。面对现世的诱惑和功利的胁从,知识分子还需要保持操守吗?还需要保留一点儿理想主义的情怀吗?还需要有些终极关怀吗?正如哈姆雷特要面对生与死的选择一样,知识分子也理应给出自己的回答。
履行“慎独”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彭一超(中国楹联学会理事、中国得一书画院秘书长、书画评论家):近几年,我国学术界好像也陷入一个“蝴蝶效应”的怪圈。谁都知道在教育界存在的公开的秘密:教授忙着拿项目,学生忙着抄论文。书法界似乎还有这样一种现象:名家忙着跑场子,书家忙着冲“国展”,藏家忙着搞拍卖……这些连锁反应都与一个“利”字脱不了干系。重温一下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利”字的精辟总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利”字足以让人头脑发昏、道德沉沦、不择手段,一个“利”字能滋生出多少抄袭、剽窃等造假勾当!
当下书坛的学术造假行径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形态:
一是抄袭古今名人、名家书法作品或请专业书家代笔创作书法作品,试图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法篆刻展和各种单项书体展,以谋取加入中国书协的“通行证”,从而进一步获得其作品的市场认可度。当然,抄袭的方式多种多样,像古文字集字类的篆书作品还算是好的。据业界人士反映,有的初学作者,看准了某一当代名家的某一流行风格的作品后,反复临摹数月,使其形神达到乱真的程度后便加以改造,增加投稿命中率。时下有关论文和书稿的抄袭不足为奇,但我以为,凡注明出处的引文(句)超过全文(书)四分之一以上内容的应该视为抄袭,凡不注明出处的即为剽窃。
二是抄袭古今书学著作(论文),拼成注水书或论文出版和发表。比较典型的案例是2004年3月20日《美术报》发表了一篇两千多字的署名“良心发现”的文章《关于一本奇书的猜想:李鬼在行动!》,曝光了缪缤编著、蓝天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的《明清各家闲章原印精品》一书为彻底的学术伪书。作者在文章最后表示要送几句话给该书编辑:“不要收一些不清不楚的钱,出一些不三不四的书,让我们老百姓看了不明不白。”我记忆犹新,当年在北京潘家园旧书市场淘书时就发现过该书,当时问过摊主,半价就能买走。其印刷的确十分精美,可一翻阅书中发表的所谓明、清名家印章,就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感觉。这是一本地道的作假明、清篆刻大师经典作品的伪书。篆刻票友碰到此书难免会上当受骗,买下来当“经典”,真是误人不浅。而书法论文的抄袭更是司空见惯了。
三是不择手段伪造古代书法名家名作,运作资本市场,以达到洗钱目的。这里,不排除当下书画拍卖市场的刻意炒作某些名人名作的行为。如前不久在北京保利公司拍出4.368亿元天价、备受质疑和争议困惑的《砥柱铭》书法长卷,到底是何人购得?据有关报道称,此系几个社会财团联合购买的。但我以为:第一,这个拍出的款项是否最后到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炒作已经非常成功;第二,我猜测此卷很可能是从日本二玄社通过原材质、原尺寸、原色彩的12色彩印技术“克隆”出来的复制品;第三,人家要洗钱,只要产生了预期的社会影响,便无须顾及《砥柱铭》的真假,有4.368亿元真实的成交记录就足矣。另外,此事至今尚未得到国内主流文物鉴定家的回应,也没有得到国家层面的回应。如果《砥柱铭》是黄庭坚真迹,那么,如此重要的文物,国家为什么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呢?据介绍,此《砥柱铭》晚清时期流传于广东地区,后辗转流传到日本和中国台湾。
时下,对于书界滋生出来的那些抄袭、剽窃等假、恶、丑现象,我以为,其实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治,还得按部就班。首先,要呼唤诚信做人,恪守学术道德。其次,各方面要完善自身制度,让造假者没有可乘之机。
《礼记·大学》中提倡“慎独”,这是一种人文精神、一种情操、一种修养、一种自律、一种坦荡,更是我国古代儒家一贯倡导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自我修身方法,今天仍然值得提倡。
抄袭与代笔——竞技书法的道德沉沦
张瑞田(《青年文学》杂志副主编、书法家、评论家):书法的展览时代,自然有无数书法家蜂拥而至。他们以虔诚的心态观望、参与、期待,入选、获奖者鼓盆而歌,落选者灰心丧气,甚至是一蹶不振。
书法展览的普及,改变了书法学习的目的,也改变了书法家们的心态。于是,对书法家的价值判断,我们依据了书法家在书法展览中的“表象”——入选、获奖,被某“资深”人士赏识,被市场看中,等等。
面对如此功利的价值取向,书法家的心态当然会改变:以往面向自己的恬然,在书法深处寻求人生意义的向往,均被当代书法展览的利益诱惑所粉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空前发展,书法展览俨然成了名利场。
既然书法展览成了名利场,我们就需要改变心态,像参加科举考试的前辈那样,一心一意地谋前途,一心一意地求功名。
于是,揣摩书法展览评委的好恶,以投其所好赢得这一展览或那一展览的奖项,也就成了为数不菲的当代书法家的“集体有意识”。于是,抄袭、代笔出现了。依我看来,这是竞技书法的道德沦丧,是一个时代人性光芒弱化的表现。
为什么要抄袭呢?当然是自己的实力不足,试图借助其他力量获得功名。由于书法艺术的特殊性,抄袭可以与临摹混淆,于是,那些不惜一切代价企图求得某种实现的“书法家”,就有了变态的举止。
当代书法展览中,抄袭现象比比皆是。某君不是评委,又是某某流派的“当家人”吗?抄一抄他的字有何不可?一可以表示对“当家人”的喜爱,二可以向其他评委暗示自己与此人的关联。在如此复杂的人际关系里,说不准就会有“蒙混过关”的可能。
与抄袭相比,代笔就更见不得人了。代笔现象古已有之。但,像今天这样明目张胆地代笔,还是值得思索的。其实,代笔就是雇佣,是一种欺世盗名的行为。别人写的字,署上自己的名字,入选或得奖,便有了声名和荣誉。据统计,每一次书法展览,代笔入选的数量都令人咂舌。甚至,某些实力派书法家还以代笔谋取利益——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抄袭与代笔,其目的是为了“进取”,只是这样的“进取”是弱智的、缺德的,甚至是违法的。有关部门针对抄袭与代笔现象制定了一些惩治性的规定。遗憾的是,这样的规定无法落到实处,起不到警示和警醒的作用。既然我们拿抄袭与代笔没有办法,那我们就只能呼吁书法家们扪心自问吧,掂量一下抄袭与代笔的做法对还是不对。
书坛当在肃清学术不端中获取发展
付强(中国美术馆馆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学术不端是时下颇令学界关注的现象之一。书坛学术环境在时风的影响下,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当书坛学术从个别不端行为发展到一种不端现象的时候,是否会促使书人意识到端正治学态度的重要性,继而对治学行为产生积极作用,并促成大范围积极治学环境的形成?不端行为者并非学术行为的所有,其对面仍旧有很多坚持己见、积极治学的学术原创者。对不端行为的认识和披露,是对学术原创的认可和保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缺少但又非常需要学术权威的时代。
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什么?且看这样的报道:“不少高校有将研究生学位与发表论文数量挂钩的制度,比如硕士毕业需要发表一篇,博士毕业需要发表三篇。”对在校学生尚且如此,那么对在职教师的要求也就可想而知了。除高校外,还有很多专门的学术机构,做法大同小异。对于书学研究而言,几千年的历史积淀以及现在的多元发展势态,给我们提供了书学研究的大量素材。即便如此,我们能从中做多少文章?再加上从业者越来越多,大家都从故纸堆中寻觅,又做出了多少学术成果?学界深识者当然心知。很多人都说,学术的评估机制亟待解决。这是实情。制度造成对学术成果数量的片面追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可能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托制度之便,故意为之,借不端学术成果之用、实现追求名利之体的所谓“学者”们,是其中更甚者。学术原创者对不端行为者的容忍,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不端之风的盛行。还有,对已经发现的不端行为者的蜻蜓点水般的处理方式,使得很多不端行为者没有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
我们应该使书坛学术在肃清不端中获取发展,在弄清和掌握不端现象实质的前提下正视之。不端现象的形成以及先觉者的积极行动,表明书坛学术向健康方向发展又迈出了一步。大的社会环境是书坛学术环境形成的大气候,当下浮躁时风是社会大发展留下的一个心理投影。就做学问者本身而言,明确自己的学术追求、养成端正的治学态度是做学问的根本;就学术原创者来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切勿将宽容转化为纵容,是对学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我们意识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要解决这个问题,需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在全社会不同行业、群体、个体的通力作用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环境,为书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和价值环境。